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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「臨街關係」及房屋「用途類別」之定義

土地「臨街關係」及房屋「用途類別」各種名詞之定義

依據內政部發行之「中華民國房地產交易價格簡訊」中,「臨街關係」及房屋資料之「用途類別」認定方式:

一、臨街關係所指路角地、臨街地、袋地、裡地之認定方式如下:

    1.路角地:係指面臨兩條交叉「路」、「街」之土地。

 2.臨街地:指自路角地以外,以「路」、「街」為出入之土地。

 3.裡地:係指「路」、「街」以外,以巷、弄出入之土地。

 4.袋地:指「路角地」、「臨街地」、「裡地」以外之其餘土地。


二、房地交易房屋資料欄內用途類別各項之認定方式如下:

    1.公寓:5層樓含以下無電梯之住宅。

 2.透天住宅:全棟單一門牌之住宅。

 3.店面(店舖)1樓或含1樓以上供商業使用。

 4.辦公商業大樓:供商業及辦公室使用。

 5.住宅大樓:11層含以上有電梯之住宅。

 6.華廈:10層樓含以下有電梯之住宅。

 7.套房:111衛之住宅。

 8.工廠:含生產、製造之工業使用廠房、廠區。

 9.廠辦:含生產、製造及辦公室之使用。

 10.農舍:農業用地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改良物。

 11.倉庫:儲藏貨物之建築物。
 

參考資料:

內政部網站http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property.asp?cid=830

內政部編印,中華民國100 3 月,地政叢書126 輯「中華民國房地產交易價格簡訊」,第45 輯.季刊.MAR. 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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